一、农业大户也能申请项目,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:
政策规定,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,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。
政策进一步放宽,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越来越多,换句话说为了获利国家补贴而成立的合作社,可能将会失去意义;
二、申请主体不必“两年连续盈利”
申报材料,是个很麻烦的事情,但据悉明年要取消:70%以上来自企业注册地、两年连续盈利、资产负债率、银行信用等级、“三不欠”、固定资产净值等的规定。这样是不是就简单多了呢,你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来努力经营农业了。
三、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,农民也能持股
政策明确: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,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,对龙头企业持股。就意味着农民也能够享受分红。如果企业经营得好,又有工资、又能分红,收益肯定比光给企业打工强。
相信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会对农民越来越有利。